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学生会是法学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的领导和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分团委委员会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学生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沟通学校领导及各部门与学生的联系,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我们本着如下宗旨:
1、坚持以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校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沟通校党委、校各级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3、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配合学校中心工作,协助学校创造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6、加强同兄弟院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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