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0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大家好!
首先祝贺你们成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的新成员!
在你们即将启动人生新航程之际,真诚地希望你们提早做好规划,明确奋斗目标。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研究生,你们应该能清楚通过司法考试的重要意义,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是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担任公证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必备条件。该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在6月报名,9月考试。
在此,我们建议大家积极报名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争取在入校初就能够通过,从而可以使自己在校期间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课程学习和实务部门实践中。
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备战今年的司法考试吧!
预祝大家高分通过!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
201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