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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守则考生须知答题须知考试计划考场地址违纪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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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须 知


    1. 请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及“考生守则”(2006年版)。
    2. 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自考牡丹报考卡)进入《考试课程座位号》上规定的试场,考试当天“两证”缺一者均不能进入考场。
    3. 考生如在考试前遗失准考证、考试通知书、身份证的处理办法请见后附的答考生问。
    4. 试卷上必须正确填写准考证号码、座位号、姓名,发现准考证号码错填、漏填、填写成身份证号码等情况的试卷均作零分处理。
    5. 进入考场,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以便监考检查。无准考证、身份证不准入场。
    6. 有下列违纪行为者取消当堂考试资格,成绩作零分处理。①开考三十分钟内不按规定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经劝说不改或任意涂改者;②用铅笔、彩笔答卷或划格子线,在试卷密封线外作标记、说明、留姓名、贴纸张和使用涂改液等;③试卷上缴后又取回更改者;④考试终场不听劝告仍然答卷者;⑤携文曲星、商务通、随身听、BP机和其它有程序储存功能的通讯及计算机工具进入考场者;⑥擅自将试卷携带出考场者;⑦故意向后排考生展示试卷,经劝说不改者。
    7. 参加考试所带的包、袋须放在教室的前排,考生参加考试请勿带与考试无关的贵重物品,不听劝告仍私自携带贵重物品,且在试场遗失贵重物品者,各试场概不负责。
    8. 对违反考生守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舞弊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罚。本科考生凡被确定为作弊者,均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9. 考试成绩查询时间:6月1日或12月1日起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博益网(www.boee.cn)查询。
    10. 集体报名考生由各助学单位统一前来我院自考办办理报名、领取成绩单、单科合格证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