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研究生户口办理注意事项
1、已明确毕业后不在上海工作的和出国留学的学生,在3月22日前将户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专业、具体到门牌号的户口迁往地址)报保卫处,由保卫处代办户口迁移手续,并在3月27日上午领取户口迁移证(信息楼109室)。
2、3月27日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学生,由保卫处出具证明,并带好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自行到大学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申请上海户口的学生,可以将户口暂时留在学校,等申请结果出来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间截止为2013年9月30日。
4、9月30日后,学校不再为应届研究毕业生办理户籍证明等手续,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